广西深入实施三年行动计划 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六个转变”
2020-04-08 15:15:00  来源:乡村干部报网  作者:桂组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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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广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聚焦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以做好“七篇文章”为总抓手,持续用力推进实施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全面消灭了集体经济“空壳村”,初步实现了集体经济发展质量的“六个转变”。截至2019年底,全区村级集体经济年度新增总收入达16.6亿元,同比增长38.3%;所有行政村当年集体经济新增收入均突破4万元,18.6%的村当年新增收入超过10万元,5.4%的村当年新增收入超过20万元,超额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

  坚持抓好顶层设计,推动从“见子打子”向“长远谋划”转变

  言前定则不跲,事前定则不困,行前定则不疚,道前定则不穷。广西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加强顶层设计,在完善工作机制、规划编制和责任链条上狠下功夫。

  突出抓好规划引领。编制《广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全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形成了破解集体经济薄弱局面的“三步走”战略;并指导各地按照“一县一实施计划、一村一实施方案”的思路,编制好本地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计划(方案),建立完善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库,逐步走出一条党建引领强村富民路。

  构建协同联动格局。由组织部门牵头,层层成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整合农业、发改、财政、商务、自然资源、民政、人社、市场监管、林业、金融监管、扶贫、税收等相关部门资源力量,协同强化对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和督促推进,在全区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县乡统筹推进实施,村党组织具体落实”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格局。

  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建立了工作例会、定期调度、季度研判、分片包干、台账管理、问题协调、督查通报等制度,实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清单、基层攻坚任务清单“两个清单”管理,及时研究解决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问题、难点问题20多个,自治区集体经济办及时指导港南区创新“一清二谈三诉讼”工作法,扎实开展农村集体经济承包经营合同清理规范工作,成功清理不规范合同135份,为村级集体经济增收280多万元。又如指导各地开展示范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建活动,规范各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决策、经营、管理流程,促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稳定健康有序发展。

  健全考核督查体系。实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联系点制度,每个成员单位定点指导帮扶1个设区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实行责任捆绑、任务共担、措施共谋。开展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实绩专项考核,压实地方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后盾帮扶单位的“一岗双责”以及驻村工作队员的直接责任,把地方和部门的力量真正撬动起来。建立“季度集中调度+分片现场调度”的推进机制,2019年共对14个市、73个县(市、区)、182个乡镇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进行了实地“解剖”、现场“会诊”。

  坚持抓好主体培育,推动从政府“大包大揽”向村级“自发自觉”转变

  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农民是受益者,更是参与者和建设者。近年来,广西在坚持发挥好地方政府引导作用的同时,积极探索推进发挥好农民的主体作用,不断激活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

  选优育强“领头羊”。把建强村“两委”班子、选优育强带头人作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重要突破口。结合开展村“两委”换届“回头看”,全面清理不合格不胜任不尽职村干部,注重选拔政治上有担当、发展上有作为、带富上有特长的能人强人进入村“两委”班子,使村“两委”在发展集体经济中能够“唱主角、挑大梁”。柳州市大力推进“村社合一”,全市82%的村民合作社社长由村党组织书记兼任,筹集600多万元设立“村党组织书记创业发展资金”,扶持村党组织书记领办创办集体经济项目267个,选育党员发展集体经济带头人632名。

  发挥能人带动效应。统筹用好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沟通协调和致富能人的技术、技能、市场等优势,鼓励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与致富能人合作,通过入股致富项目、共同创办专业合作社、联合发展致富产业、能人领办集体经济项目等方式,实现优势互补,发挥村级在集体经济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贵港市推动集体经济发展绩效与经营管理者收入挂钩,探索实行“基本报酬+绩效考核+集体经济发展创收奖励”的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层报酬激励制度,允许各村按照当年村级集体经济纯收入新增部分的10%—15%提取奖励资金,激励能人参与和带动集体经济发展。玉林市实施“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建立创业致富带头人实训基地,从企业管理人员、农业技术专家中选派优秀导师,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等方式强化实用技术技能培训,培养致富带头人3990人,支持村集体将扶持资金投入致富带头人创办的致富项目,实现发展共赢。

  激活集体产权收益。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农村集体经济承包经营合同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建设等四大专项行动,出台推进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健全集体经济投资监督管理、收益使用分配、项目追踪督查等机制,摸清家底,堵塞漏洞,搭建平台,规范管理,有效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财产权益得不到保障问题。全区共完成清产核资单位(含乡镇、村、组)27万个,核实集体资产总额910多亿元,完成产权制度改革集体经济组织达25081个;排查清理集体经济承包经营合同45223份,完善或清理问题合同5047份,年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3946万元;建成97个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覆盖107个涉农县;发放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2.23万宗,占应发证的74.53%。

  坚持抓好产业发展,推动从“重数量”向“提质量”转变

  针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基础差、底子薄、起步晚,集体经济收入来源单一,发展不平衡和发展质量不高等问题,广西制定出台了《推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提质增效实施方案》,按照合情合理合规、可实现可持续可评价的思路,突出抓好一批工作试点,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因地制宜推动形成适宜集体经济发展的新产业新业态。

  推动发展模式多元化。积极探索和推进资产经营型、产业配套型、资源开发型、为农服务型、电商创业型、联合经营型等6种发展模式试点,强化资金支持和跟踪服务,引导带动各地因地制宜发展集体经济新产业新业态,走出一条由试点引领、自主发展到全面提升的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路径。截止2019年底全区15233个行政村,通过资源开发获得收入的占9.33%,资产盘活获得收入的占22.04%,产业带动获得收入的占7.23%,物业经营获得收入的占17.22%,服务创收获得收入的占5.02%,股份合作获得收入的占24.97%,产业发展更加多元,增收渠道明显多样。桂林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出台了《关于全面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绿色发展的意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绿色发展之路,所辖各县都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绿色发展创新模式。兴安、永福、恭城等县侧重走融合风电、光电的“风光模式”,资源县重点探索以有机生态农业为主要形式的“有机模式”,龙胜、阳朔等县突出用好旅游拉动的“农旅模式”等。

  依靠科技提升附加值。根据农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需要,充分发挥3000名科技特派员、100个特色产业扶贫技术专家服务团、由5189名专家组成的133个培训讲师团的作用,紧扣“一村一品”主导产业发展,深入乡镇、村屯开展产业发展实用技术培训和操作技能指导服务,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发展的科技支撑,提升集体经济产业的科技附加值。同时,推动集体经济同电商联通,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本土电商平台签署合作协议,建立标准化电商体验店和物流点,积极培育农村集体经济电商品牌。武宣县和律村党总支部结合创建“宜居乡村”示范村,以哈密瓜基地为核心区域,创建1000亩的“瓜果飘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培育果蔬种植专业合作社8家、特色养殖专业合作社3家、农业发展公司1家,形成了“千亩哈密瓜扶贫产业园”“千亩返乡人才创业扶贫产业”“万头生猪扶贫产业园”,实现年产值3000万元,辐射带动群众220户695人参与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由2015年的“空壳村”到2018年底一跃成为年经营性收入达60万元的明星村。

  坚持抓好收益共享,推动从“增收入”向“见效益”转变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强农业、美农村、富农民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广西坚持从建立健全发展集体经济与农民群众脱贫致富的利益联结机制入手,让农民群众共享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形成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共建共享格局。

  发挥集体经济带富作用。在做好土地流转、清理规范承包合同、发展物业经济、推进产业发展、扩大农业保险、培育专业化队伍、加强统筹服务等“七篇文章”,增强集体经济实力的基础上,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的减贫促富作用,使发展集体经济的过程成为带动农民发展产业增收致富的过程,成为促进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增收的过程。2019年,争取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6.905亿元,扶持实施集体经济项目1305个,当年形成直接收益9300多万元;财政资金带动社会资本,投资建成集体经济产业园39个,当年形成集体经济收益3452万元;累计带动367万农民增收,带动约36万人实现就业。北海市铁山港区南康镇南康社区与经济能人合资创办宝成皮具厂和残疾人爱心车间,解决社区100多名居民就业,直接安置20多名残疾人就业。全州县东山瑶族乡白竹村与桂林银行、花桥食品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合作,发展金槐、东山猪、灵芝鸡等特色产业,社员人均增收8000元以上,村集体年收入6.5万元。

  提升集体经济服务功能。各地聚焦让更多村民有更多获得感,以扩大再生产、发展公益事业、加强和保障民生、提高村级组织服务能力为重点,探索规范完善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实现村财村用,集体收益、人人受益。截至2019年底,全区村均集体经济收入达到10.9万元,农村基层党组织特别是贫困村党组织,一改穷家难当的困境,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村容村貌、关爱困难群体等方面加大惠民服务力度,提高了村党组织的号召力,改变了一些村党组织说话没人听、办事没人跟的问题。北海市海城区赤西村在2017年以前还是一个集体经济近乎“空壳”的贫困村,村中污水横流、乱搭乱建,村民收入微薄。村党总支部把发展集体经济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用三年时间推动实现“九个有”(即有特色产品、有加工厂、有种养基地、有小市场、有电商、有农家乐、有升级版的合作社、有小花园、有村庄规划),到2019年底实现集体经济收入26.5万元,带动和支持村民清理村庄垃圾2000多处,拆除牛棚、猪栏和废弃房屋等100多处,建设小景观、微田园、微果园、微菜园共计100多处,摇身一变成为具有原生态农村特色的“大花园”。

  坚持激发要素市场,推动从应急式“输血”向可持续“造血”转变

  “授人以鱼,三餐之需;授人以渔,终生之用。”广西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中,注重打好“输血”与“造血”的组合拳,坚持按市场规律办事,树立市场化思维,充分激活农村各类要素潜能,让集体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实现可持续发展。

  从政策上为可持续发展护航。出台《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政策措施》《推动村级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等文件,从财政、金融、土地、保险、税收、产业、项目、人才、用水用电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为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发展提供政策支撑。在项目建设方面,广西鼓励支持将符合条件的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农业农村公共基础和公共服务类设施项目,优先安排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组织实施。永福县将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下的农村中小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项目下放库”,落实项目下放资金使用管理、项目下放全程公示、项目下放工作监督检查等三项制度,加强跟踪服务,2019年全县共有76个村通过承接中小型项目为村级集体经济增收170余万元。

  从产业上为可持续发展保驾。坚持以“提质增效”为目标,采取特色产业发展一批、盘活资源撬动一批、服务创收增强一批、建设产业园推动一批、乡村旅游激活一批、清理规范合同助力一批、落实项目扶持一批、龙头企业带动一批、飞地抱团带动一批等“九个一批”方式,充分挖掘“造血”潜力,确保政策、土地、资金、劳动力、技术等要素红利得到释放。2019年,全区涉及到村集体经济的农业产业投入达55.87亿元。梧州市把村级集体经济与六堡茶、砂糖橘、百香果、中草药、三黄鸡等地方特色产业融合发展,立项建设856个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贺州市通过盘活村闲置集体土地、旧办公楼、旧校舍等资源资产,建设扶贫车间46个,建设民办幼儿机构11个。全州县推行“篱笆桩”村级集体经济抱团发展模式,岑溪市中林村领办周边20个村的集体经济合作社打造大型苗圃基地。

  坚持典型示范带动,推动从培育“盆景”向形成“风景”转变

  广西注重区分地区差异,分类指导,分梯度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结合桂东南、桂北、桂西南、沿海地区等各地区的地形地貌、气候条件、经济水平、风俗文化等,因地制宜、各有侧重地筛选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培育示范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扶持打造集体经济示范村,带动面上从小变大、由大变强。

  培育发展典型。开展自治区、市、县三级示范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建活动,首批评选50个自治区级示范社,培育一批集体经济示范产业。梧州市选树开展“双十佳示范村”“双百示范村”评选。融安县采取“党建+村民合作社+企业”模式,以浮石镇谏村村为示范区,带动110个村整合资金4600余万元,流转土地4800亩,成功创建“百村万亩集体经济金桔园”,并打造扶贫车间、发展金桔电商销售及冷链物流,形成了金桔产业链。

  发挥引领作用。设立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专项资金,2020年整合资金7.2亿元,重点扶持1441个村建设集体经济项目,打造一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示范村。在全区组织开展“千企进千村”活动,引导和鼓励企业带资金、带技术、带设备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联合开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钦州市康熙岭镇新南村结合濒海盐碱地的特点,用3年时间建成500亩的潮禾种植基地,年产值达20多万元,在成功实现整村脱贫摘帽的基础上,带动康熙岭镇9个村连片种植“潮禾红米”1620亩,实现了“强村带弱村”“点点盆景成道道风景”。

责编: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