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规范大学生村官档案管理
2013-11-11 16:10:00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作者:郭文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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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河北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大学生村官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大学生村官档案管理主体、归档主要内容、收集归档机制和档案转递办法。

  《通知》明确,县(含市、区)委组织部是大学生村官档案的主管部门,负责大学生村官档案的日常管理。每年新选聘大学生村官时,各市委组织部对考生档案进行审查。大学生村官档案应收集归档的材料主要包括履历材料、选聘大学生村官登记表、考核材料、学历学位材料等。建立大学生村官档案材料收集归档机制,及时收集、归档大学生村官履历、入党、表彰奖励等材料。各类档案材料在形成之日起1个月内送交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要严格审核归档材料,重点审核归档材料是否办理完毕,是否对象明确、齐全完整、文字清楚、内容真实、填写规范、手续完备。

  该省将对大学生村官档案进行一次全面审核。对审核中发现的归档材料填写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等情况进行完善纠正。对弄虚作假的大学生村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解聘或纪律处分。没有办理免费人事代理的,要补办有关手续。

  对违反档案工作纪律的,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档案工作人员参与涂改、伪造档案材料的,要从严从重处理。

责编: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