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长访谈 | “小院+”迭代,乡村治理升级—— 访重庆市荣昌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荣昌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李皓
2024-04-05 21:34:00  来源:乡村干部报  作者:本报记者 刘凤双 通讯员 王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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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如何创新基层治理,让乡村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重庆市荣昌区通过缩小乡村治理基本单元,创新探索“小院+”治理模式,走出一条乡村善治之路。就此,记者专访了荣昌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荣昌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李皓。

  记者:李部长您好!荣昌区探索院落精微化治理已近5年,请问最初是基于怎样的考量?

  李皓:川渝乡村地区普遍存在小聚居、大分散的特点,加之合村并居改革后,村社规模普遍较大,治理空间半径延长,治理任务繁重。荣昌区将治理重心从村社一级下沉到农家小院,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以群众生活生产空间作为治理场域,以10—30户左右群众聚集的农家小院划分治理单元。立足各小院的传统习俗、产业发展、乡风文明、文化底蕴等特点,推行“因院制宜”“一院一策”,建立多元参与、协商共治机制,有效激发群众参与热情、畅通群众参与渠道、提升群众参与能力。

  记者:经过这几年的探索,您认为“小院+”发挥作用的关键是什么?

  李皓:我认为有两点很关键,一是强化党建统领,整合治理资源。通过成立小院党小组、选派党建指导员、建立党员联户机制等措施,将党建资源嵌入到“小院+”治理中,形成区、村、院、民等治理资源“一盘棋”的格局。区委组织部当好“总动员人”和“总指挥”角色,推动区内组织资源、人力资源、社会资源等治理资源整合重构,强化各行业全要素协作配合,推动资源向小院下沉。引导支持村(社区)“两委”盘活工业化建设中的存量资产、乡村建设政策中的存量资产和村集体经济管理中的存量资产等,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提升小院“自主造血”功能。

  二是坚持群众主体,激发治理活力。荣昌区充分尊重群众在“小院+”建设、管理、运行中的主体作用,引导群众有序有效参与小院治理。组织小院群众推选党员干部、致富带头人等担任院长,选举品行好、有能力且愿意为小院服务的党员群众作为“小院管家”,组成小院院委会,带领院落群众开展自治。建立“敞开说—大家议—齐心办—共同评”小院议事机制,协商讨论、共同决定小院重要事务,做到“群众的事群众商量着办,群众的事群众参与着办”。建立小院积分兑换奖励机制,设立“积分榜”“红黑榜”,调动群众参与小院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建立最佳实践激励推广机制和激励补助细则,设立“赛马榜”,激发群众“首创”动力,引导基层组织和群众主动探索创新小院治理的有效路径、有用经验。

  记者:随着“小院+”建设的推进,其内涵也在不断丰富。请您具体介绍,“小院+”加的是什么?

  李皓:荣昌坚持以人民利益为根本坐标,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不断迭代升级,丰富“小院+”治理内涵。一是“小院+理论”。将理论宣讲贯穿“小院+”建设全过程,组织各级党组织书记、党员干部、专家人才、村民代表等走进小院,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提升群众的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二是“小院+环境”。采取“政府支持+集体经济收益+社会捐赠+群众自筹”等投入方式,统筹整合各方面资金、资源、力量至小院人居环境整治中,推进建设美丽家园。三是“小院+产业”。突出产业强院,立足小院资源禀赋、区位优势,探索通过成立专业合作社、流转闲置农房、引入外部业主等方式发展特色产业、壮大庭院经济,让村民享受到产业振兴的成果。四是“小院+文化”。针对小院群众需求配置文体设施,定期开展道德模范、最美家庭、最美庭院等评比活动,举办文艺演出、红色电影、全民健身进小院等文体服务,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五是“小院+服务”。打造联系服务群众“最畅一百米”,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开展小院办公、政策宣传、法律讲座、调解纠纷、技术科普等便民服务活动。

  记者:最大程度发挥“小院+”治理效能,荣昌区还在做哪些探索?

  李皓:我们坚持试点先行、分步推进,以党建引领好、群众参与好、人居环境好、邻里关系好、文明新风好“五好”为目标,推动2026年实现“应建尽建”。坚持“一个农户都不落下”的理念,把小院作为“核心区”,将小院周边散居农户作为“带动区”有序纳入管理,逐步实现院落治理全覆盖。推动数字赋能。依托“重庆市一体化治理智治平台”,积极鼓励基层探索“小院+”数字化建设,在打造数字模块、开发一键呼叫、用好线上积分、开展网上智慧调解等方面不断创新。打造重庆市首个院落数字乡村治理平台“小院家”,已推广全市273个乡镇、993个村、4763个小院。建立实践激励推广机制和激励补助细则,激发群众“首创”动力,引导基层组织和群众主动探索创新小院治理的有效路径、有益经验。截至目前,全区2172个小院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累计建成“小院+”500余个,2个村获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53个村获评市级及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小院+”做法获评全国第六届基层党建创新典型案例“优秀案例”。

  

责编:刘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