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乡村干部,强调责任不能忽视关爱
2019-05-22 10:43:00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刘振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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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湖北省黄冈市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关爱乡村干部的实施意见(试行)》,就乡村干部选优配强、教育培训、选拔任用、上下交流、待遇保障、减负松绑等9条措施提出统一量化指标,引发广泛热议。特别是《意见》提出,确保乡镇公务员收入高于县(市、区)部门同职级干部10%-20%,按副乡镇长工资水平确定村主职干部工作报酬,村副职干部工作报酬一般不低于主职干部的70%,这些内容得到许多网友的好评。

  黄冈市此次出台《意见》能引起这么大的反响,不仅在于提高了乡村干部的工资待遇,更在于将关爱乡村干部的措施统一量化,使其更加可操作、可核验、更精准、更透明,叩击到了长久以来社会对于乡村干部关爱不足以及一些地方的关爱举措难以落地的现实之痛,在乡村干部或曾经在基层工作的人群中产生了共鸣。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第一线和脱贫攻坚战场上,无处不见乡村干部流血流汗的身影。他们一头连着党和政府,一头系着亿万农民,是落实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服务千家万户的排头兵。然而近些年,从开网约车被查的安徽歙县王村镇副镇长洪升,到“白发书记”李忠凯,再到日前在工作岗位上离世的云南盈江县乡镇干部李德俊……乡村干部的种种苦和难,时不时地被媒体报道。

  待遇低、责任大、治理难、晋升难,是许多乡村干部不得不面对的共性问题。这些共性问题的背后,有我国转型时期行政管理和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不健全的因素,也有乡村层级天然存在的问题,但更多的是长期以来我们对于乡村干部关爱的缺失。

  一方面,上级部门和基层政府在权责划分中的不合理,导致了乡镇一级“上头千条线,下边一根针”“天大责任,巴掌大权力”的局面;上级部门督导检查过多、追责问责滥用,加剧了乡镇工作的紧张状态,甚至导致了村“两委”机关化的怪现象。城镇化进程中乡村经济社会的剧变使农村社会矛盾复杂化,提高了乡村治理成本,加剧了乡村干部的能力恐慌。

  另一方面,妥善解决乡村干部面临的这些问题是要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一些地方和部门将关爱放在口头上、做在形式上,没有下真功夫为基层干部排忧解难,在基层干部中形成了“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的不良印象。而社会对于乡村干部和基层工作的认同度不高,甚至还有污名化现象。

  如此一来,很容易导致乡村干部队伍人才流失以及干部工作积极性的弱化。而事实上,中央非常关爱乡村干部的健康成长,近年来从减轻负担、畅通职级晋升、提高待遇等多方面出台政策措施,渗透着人性化的理念。但为什么对于乡村干部关爱缺失的问题没有根本改观呢?

  原因主要在于个别地方领导干部片面追求政绩的用人观。许多地方在强调乡村干部责任的同时,却忽视了他们作为普通人,对于正常生活的需求。例如,笔者在调研时发现,乡镇干部夫妻分居,在不少县市已经成为一种常态。他们被要求每周在乡镇机关“住读”4-6天,目的是防范乡村随时可能出现的风险。分居问题,被当地干部视为无法解决的“结构性”矛盾。但事实是,中央很早就出台了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办法,各地各部门也有类似规定可供参考研究。这些县市没有认真研究如何通过科学管理来提高行政和治理效能,而一刀切地让乡村干部采取“住读”方式,我们虽然不能简单地将此类现象解读为有关部门的懒政,但确实反映出,如果没有切实可操作的量化指标,关爱干部的文件、措施很有可能变成一纸空文。

  基层工作任务重、突发性多、情况复杂,是难以避免的客观现实,但这不能成为长期牺牲乡村干部正常生活的理由,强调乡村干部的责任也并不能忽视对于他们的关爱。像黄冈市将关爱指标进行统一量化的办法,能更好地限制住个别地方领导干部片面追求工作政绩的用人观,为推动乡村干部健康成长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乡村振兴,需要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干部队伍,如何在确保其认真履职的基础上,激发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培育他们干事创业的可持续性,是我们必须不断探索的长期课题。不只是量化关爱指标,像如何更好关爱乡村干部心理健康、如何提高社会对于基层工作的认同度参与度等等,还有许多值得我们努力的地方。

责编: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