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面向全国选聘800名大学生村官
2015-04-16 15:18:00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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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以及全国大学生村官工作座谈会精神,为切实加强广西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去、到艰苦地方去锻炼成长,着力培养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和各行各业后备人才,为加快“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实现“两个建成”奋斗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现就2015年广西面向全国选聘大学生村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职位及聘期

  (一)选聘数量。2015年广西面向全国公开选聘800名大学生村官。

  (二)选聘职位。大学生村官岗位性质为“村级特设岗位”,是国家开展的选派项目。到村主要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村团组织书记、副书记职务。

  (三)聘期。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聘期为3年。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30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和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家“211”、“985”工程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二级学院和独立学院),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经学校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团中央等部门组织到农村基层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自愿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有全局观念,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

  3.学习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并拿到相应学位。

  4.身心健康,吃苦耐劳,能适应基层工作。

  5.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期间未受过处分。

  坚持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和优秀学生干部优先、涉农专业优先、回原籍任职优先。根据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特点和岗位需求,今年所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中,中共党员所占比例不低于80%,男性比例不低于50%。

责编: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