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要注重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2019-05-27 10:30:00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孙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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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对农村的坚强领导,是使贫困的乡村走向富裕道路的最重要保证。如何在农村实现党的领导,这是农村党组织的历史使命。”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阶段,我们党的农村基层组织不断成长,成为带领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领路人,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是也应该看到,部分农村基层党组织出现了种种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和政府在乡村治理方面面临着一些新的重大课题。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是基层党组织最重要的使命。在实际中,部分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以及开展工作较多机械贯彻文件精神,即制定落实上级文件的实施细则——靠行政命令推动细则的落实——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监督检查。由此乡镇党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自主决策的空间被极大压缩;长此以往,乡镇党委容易逐渐丧失了自主决策的主动性、积极性。这非常不利于农村基层的经济社会发展。

  党的十九大指出:“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脱离群众,就会失去生命力。”但是,有些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力量方面做的不够好。在广大农村一线,面对“新型城镇化”、“农村电商”、“大数据”、“物联网”等社会经济发生的重大变化,部分村级党组织未能做好审时度势、与时俱进,还是在用老办法老路子解决新问题。在调动贫困群众脱贫积极性、主动性方面,农村基层党组织也显得办法不多、方式不新;导致部分困难群众还是停留在“要我脱贫”的认识层面上,“等、靠、要”思想依然存在。

  基于上述问题,在当前艰巨繁重的脱贫攻坚战役中,要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脱贫攻坚战役的全面胜利,更好地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可综合考虑以下几方面措施:

  综合领会文件精神和运用法治思路。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综合领会文件精神和运用法治思路的关键在于完善党委的决策机制。农村基层党组织除了按照文件思路落实上级党组织相关政策要求外;还应遵循法治思路,坚持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原则,依法办事,履行责任。特别是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广大农村基层党组织除了要符合上级的要求,还应根据自身实际需要自主提高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

  坚持群众路线。新的形势下,基层党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好作用必须要把党的群众路线思想发扬光大。现阶段,随着我国全面取消“三提五统”和农业税,国家不再对农村进行直接资源提取,相反还通过各项惠农政策,以城带乡、以工促农,推进城乡统筹。这给乡镇党委和村级党组织在如何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方面带来了新的课题和挑战。这就要农村基层党组织特别村级党组织必须坚持深入细致的、长抓不懈的工作作风,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在脱贫攻坚中,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政策不仅要让每一位群众知情,还要让每一位群众熟悉,争取到每一位群众的支持。

  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根本在于保持农村基层党员的先进性。农村基层党员应是农村中政治素质过硬、道德水平较高、党性修养较好、致富能力较强的那部分人。党员是党组织的细胞,只有每一个细胞都健康,机体才充满活力;同理,只有每一个党员都先进,才能体现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价值。

  当前,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所在,因此,必须将脱贫攻坚所带来的责任、权利、利益落实到农村基层党组织、落实到每一个农村基层党员身上。一方面,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党组织、农村基层党员的正向激励,另一方面,要采取适合农村生产生活实际的方式进行管理,防止因管理方式不对而挫伤基层党员为群众服务的积极性。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提高每一位普通党员参与脱贫攻坚以及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保持和发挥每一位党员的先进性、创造性。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管理学博士)

责编: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