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阳期满村官可任“村务工作者”
2012-06-22 12:00:00  来源:大学生村官报  作者:周项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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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富阳市日前出台《关于做好大学生村官岗位有序交流工作的意见(试行)》,规定3年服务期满的村官,可有条件地申请跨乡镇(街道)或乡镇(街道)流动;6年服务期满的村官,可以“大学生村务工作者”的形式留村工作3年,但不享受大学生村官待遇。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大学生村官在2次聘用期满后将不再续聘。如果6年期满直接解聘,不仅对大学生村官另行择业带来压力,同时也不利于基层组织建设。通过多方调研和征求意见,富阳市决定以“大学生村务工作者”形式,对6年服务期满、聘用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未进入村(社区)两委会班子且有意愿留村工作的大学生村官一个继续留村工作的机会。经个人申请、组织考察和办理手续后,富阳市财政将按每人每年2.5万元标准拨付给聘用村,用于对其待遇的支出补助。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聘用期限及其待遇由村里和聘用人员自行协商确定,不再纳入大学生村官管理。

  对3年服务期满、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且工作地不在原籍的大学生村官,根据个人需要,可申请采取跨乡镇(街道)和乡镇(街道)内部交流的形式,回原籍原村任职,为其今后留村工作、竞选村“两委”等奠定基础。

  据富阳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07年以来,富阳市共公开选聘了356名大学生村官,现有在岗大学生村官190人,其中进入村两委班子的137人,其余53名村官6年服务期满后,将面临解聘问题。目前,富阳农村尚未达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的目标,许多地方还在渴望大学生村官的到来,试行“村务工作者”制度既为那些到期未能找到合适出路的村官提供一个缓冲期,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当地农村对大学生村官的切实需求。

责编: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