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和县考评“先锋指数” 定期评定并备案
2015-11-06 10:09:00  来源:大学生村官报  作者:王鑫赟 卫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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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新和县近日出台《全面实施大学生村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指导意见》,引导大学生村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先锋指数主要包括基本指数、正向加分指数和反向扣分指数。基本指数分值为80分,主要对学习提高、服务群众、创业致富、遵纪守法、弘扬正气5个方面进行考评。在此基础上,对能够积极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为社会公益事业出资出力等5种情形进行正向加分,对不执行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所在党组织布置的任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等6种情形进行反向扣分。具体考评由所在党组织负责实施,采取个人自评、大家互评、组织评定、亮分公示的方法进行定期评定,年末对大学生村官开展总体评价,并报乡镇党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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