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祁阳七条规定强化管理 禁止在外兼职
2014-07-11 10:05:00  来源:大学生村官报  作者:王猛恒 廖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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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省祁阳县委组织部日前下发通知,明确了七项规定,进一步规范大学生村官的工作和生活。

  七项规定具体是:强化结对帮带,健全县级领导、乡镇负责人、村主干为帮带联系人的“3带1”联系培养制度;注重培养使用,要求村官整理一套涉农政策、走访一遍全村农户、完善一套村情档案、形成一份调研报告、提出一条发展建议、学习一门实用技术;规范借调借用,要求村官必须在村里工作,乡镇及以上部门单位因工作需要借用村官的,需经县委组织部批准,每人每年不得超过三个月;明确工作纪律,健全村官请销假制度,禁止村官在外兼职,禁止在聘用期参加外单位试用,禁止散布谣言;健全规范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制度和县镇村三级联考制度;加强正面引导,时刻关注村官的思想动态和心理状况,积极为村官排忧解难;促进正常流动,积极动员村官参加村两委换届选举,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创业就业、自主择业和学习深造。

  县委组织部将不定期对七项规定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疏于管理的乡镇党委进行通报批评,对违纪违规的村官进行严肃处理。

责编: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