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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社厅回复村官生活补助的疑问
2014-06-30 17:11:00

   青海省到村任职服务、“三支一扶”、“青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在岗服务高校毕业生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650元,由省级财政承担70%、服务地县级财政承担30%按月发放;省级承担的部分由省选派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管理办公室、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于每月10日前发放,通过银行将生活费打入服务人员账户;县级承担部分由服务所在县(区)管理部门根据日常考核情况按月发放。

来源:青海省人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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