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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借用大学生村官一律认定不合格
2013-05-24 09:51:00

  为全面准确评价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从严管理大学生村官,规范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湖北省荆州市委组织部最近制定实施的《荆州市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办法》,首次明确规定在乡镇(街道)及以上单位挂职、借用等九种情形确定为不合格。

  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的九种情形是:因在乡镇(街道)以上单位挂职、借用,不在村工作的;无正当理由,一年内连续15天或累计30天,不在村内工作的;无特殊原因,未完成年度岗位责任目标任务的;因工作失职或渎职,造成重大事故或恶性事件发生,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在双述双评中,不称职票超过30%(含)以上的;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的;违反党纪政纪,收到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参与农村家族宗派矛盾纠纷,影响班子团结、社会稳定的;其他须评定为不称职行为的。

  荆州规定年度考核实行双述双评,即分别召开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全县大学生村官会议,根据两次民主测评结果,计算出考核对象年度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及考核具体等次还将统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来源:大学生村官报   作者:林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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