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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将评选大学生村官“创业示范合作社”
2013-05-08 17:40:00

  5月3日获悉,今年我省将评选大学生村官“创业示范合作社”,入选者将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发文命名授牌,并优先享受省农业厅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示范补助费。

  根据要求,“创业示范合作社”申报的范围是:由大学生村官领办、创办,向县级工商部门、农经部门报送过有关资料并登记、备案的种植业、养殖业、林业、运输业、农机、技术服务等各种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社。评选标准是: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2年以上,实有社员人数15人以上,出资额10万元以上,合作社社员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同类农民人均纯收入25%以上,注册法人为大学生村官本人。同时要求具备四个方面的条件,即民主管理好,有健全的社员(代表)大会制度、理事会和监事会制度及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社务公开制度、议事决策记录制度等内部规章制度;服务能力强,有办公经营场所和健全的服务设施,合作社成员主要生产资料(初入社自带固定资产除外)统一购买率、主要产品(服务)统一销售(提供)率超过80%,与非成员交易的比例低于合作社交易总量的50%;产品优势大,合作社主要产业是县级或县级以上行政区域优势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生产食用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品获得“三品一标”(即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或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社会反响好,享有良好社会声誉,无生产(质量)安全事故、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不良记录,受到过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表彰,对推动当地主导产业发展作用大,带动农民收入翻番能力强。

来源:手机看新闻   作者: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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