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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慵懒村官难再混 选上未必聘上
2012-12-27 16:32:00

  选上村干部就像端上“铁饭碗”,这一传统在海宁已被打破。“签下这个聘任书,感觉压力不小。”昨天下午,在黄湾镇(尖山新区)黄山村村民委会议室里,村党总支委员郑建英和其他4名同事在村综合服务中心聘用合同上签下自己的名字。这标志着我市800多名村干部全部实现“选聘分离”。此举不仅开创了浙江省农村专职工作人员聘用制的“先河”,并已由中组部向全国推介。

  “村干部不再像过去一样选上后就进"保险箱",即使工作再不踏实也能混日子。”市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费晓义介绍,实行这一制度后,选归选,聘归聘,村“三委”(村党组织、村委会、股份经济合作社)班子成员在当选后,还需通过岗位竞聘才能参加村综合服务中心专职工作,其收入直接与在服务中心的职务挂钩。

  服务中心聘用对象主要为现有村“三委”成员及大学生村官。聘用为中心工作人员的,签订聘用合同;服务中心正副主任,由镇党委、政府任命。在操作上,科学设定“聘用”和“解聘”条件,其中明确村“三委”成员因自身原因而未被聘用为服务中心专职工作人员的,原则上劝其辞去现任村班子职务,但依法享有村“三委”成员的权利,不脱产到村工作。同时,不入选村“三委”的人才,工作出色,同样也可以由服务中心聘用。

  今年实行“选聘分离”后,海宁3名村干部因为平时工作不作为、存在赌博恶习等原因落聘。丁桥镇聘用的85名村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中,有10名是未选上村“三委”班子成员但作为后备的干部。

  “以前选上了一般都能做三年,现在随时随地可以不聘你。”今年4月,斜桥镇在海宁率先实行“选聘分离”制度,该镇乐农村党总支书记魏明说出了心里话:自己工作中更注重为村民服务了,因为只有工作做到位,才能继续聘下去,不然有“下岗”危险。

  得知村里实行了村干部“选聘分离”,黄山村村民徐海华跷起了大拇指。“让村干部受到制度的约束,客观上让村民更加放心了。”他说,通过聘任,肯定能“倒逼”村干部干事的积极性,村民也可以更好地监督他们的工作。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沈雨祥表示,“选聘分离”制度既扩大了农村基层民主,又有效解决了村干部“不履职、不在岗、不作为”问题,使全市村级组织更好地发挥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作用。

来源:海宁日报   作者:徐丽佳 陆晓明 王永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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