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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太湖设立“村官贷”项目扶持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
2012-11-26 12:37:00

  为鼓励和支持更多大学生村官投身“创业富民行动”,近期,安徽省太湖县专门设立大学生村官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村官贷”项目。

  明确“村官贷”借款对象。“村官贷”借款对象为纳入省、市、县统一管理、正常履行村官职责并在县内创业的大学生村官(含任职期满离岗创业的大学生村官)。县级建立的大学生村官创业实践基地列入扶持范围。重点支持发展高效特色种养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业、创办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综合开发、为农服务项目。

  创新“村官贷”操作模式。“村官贷”是在“整贷直发”小额担保贷款框架内的一种新型模式。县财政每年在大学生村官创业基金中切块安排部分资金作为担保基金,由县邮政储蓄银行为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发放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整体发放“村官贷”数额达到担保基金的5倍,并根据风险管控等情况逐步提高担保基金的放大倍数。大学生村官创业贷款项目经县委组织部推荐、县人社局审核后,由县人社局按“整贷直发”有关程序,按季向县邮政储蓄银行贴息。对超过一定期限的逾期贷款,由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承担逾期贷款本金余额80%的代偿。“村官贷”贷款不良率控制在20%以内。

  规范“村官贷”项目内容。县邮政储蓄银行根据相应担保基金安排专项贷款资金用于“村官贷”。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村官发放小额担保贷款一般为5万元左右,根据借款人经营年限、经营能力、担保情况等条件适当放宽额度至1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为1-2年。“村官贷”的贷款利率上限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村官贷”期内利息由县级财政补贴,展期和逾期形成的利息,财政不予补贴。除担保基金、保证人、房产抵押、存单质押等担保方式外,在项目真实、信用度高的前提下,县邮政储蓄银行可放宽担保条件,接受大学生村官创业人员、专业合作社成员之间“联保”或“企业+创业者”等其他担保方式。县邮政储蓄银行按照商业贷款的要求进行正常的贷后管理。对担保基金代偿的逾期贷款,由县邮政储蓄银行追偿,追偿所得的权益,担保基金按照担保代偿同比例分享。

  落实“村官贷”监管责任。“村官贷”发放程序按照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县委组织部推荐、县人社局审查、县邮政储蓄银行审批核贷的程序进行。申请“村官贷”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村官贷”资金发放接受县财政、审计部门监督。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追回已经贷出的资金。情况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作者:潘茂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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