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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鄂托克旗:“1+3”工作法有效化解基层矛盾
2012-09-25 15:32:00
  记者近日在内蒙古鄂托克旗采访时了解到,鄂托克旗基层党组织试行“1+3”工作法,主动化解基层矛盾,受到了群众的普遍好评。

  据介绍,“1+3”:即一套社情民意收集机制,三级社情民意办理平台。民意收集机制即以党小组组长、网格员、大学生村官、党员志愿者为主要力量组成的民情信息员队伍,定期走村入户,上门收集社情民意,及时上报嘎查村“两委”。同时辅以开通民情热线、民情信箱,向农牧民发放民情连心卡,民意调查表等畅通民意表达的手段。三级社情民意办理平台,即社情民意收集上来后,通过搭建旗、苏木镇、嘎查村三级联席会议平台,明确相关责任人,强化制度保障,逐级办理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

  家住乌兰图克嘎查哈马太小组的牧民斯庆巴雅尔是“1+3”工作法的受益者。斯庆巴雅尔1995年时向陕西人燕自强借了4万元高利贷,到2001年时,借款的本金加利息已增至13万元,斯庆巴雅尔无力偿还,无奈将自己名下的草场承包给燕自强以抵偿债务,承包期为2001年至2026年。近两年来,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经营草牧场的补贴日益增长,斯庆巴雅尔后悔了当初的决定,希望能缩短承包期,但被燕自强拒绝。斯庆巴雅尔通过党小组长找到了嘎查,希望能提前收回被燕自强承包的草牧场,嘎查干部几次召开联席会议协调未果,将此事提交鄂托克旗乌兰镇党委政府,镇党委政府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后,派出包片干部多次走访协调双方,2012年8月,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这一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据旗委常委、组织部长田生华说,“1+3”工作法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建立的一套服务基层群众、创新社会管理的方法。之前部分基层党组织在农村牧区矛盾纠纷化解中作用不明显,为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社情民意收集和矛盾排查化解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创建了这套旗、苏木镇、嘎查村、网格党小组四级联动,体制顺畅、机制健全的“1+3”长效工作法。这套方法有助于变矛盾上交、被动处理、越级上访为主动化解,力争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旗”,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一线。

  据了解“1+3”工作法推行以来,鄂托克旗共排查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1350多件次,为基层群众办实事450多件,受到基层群众的普遍好评。
来源:新华网内蒙古频道   作者:韩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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