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枝江出台八项措施激励关爱战“疫”逆行者
2020-02-05 17:49:00  来源:乡村干部报网  作者:枝组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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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4日,枝江市委组织部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斗争一线人员及家属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用“八项措施”做好关心关爱疫情防控斗争一线人员及家属工作,为广大疫情防控斗争一线人员提供坚强后盾。

  充实一线力量。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有序组织动员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上一线,参加人员摸排、值班巡查、设卡检查、留观人员管控服务等工作。发动招募令,推动在职党员到所在村(社区)报到,亮明身份,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

  及时考核奖励。注重在一线培养发现使用优秀人员。对奋战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贡献突出的单位集体和个人,按相关规定给予及时奖励。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及“月度标兵”“季度先锋”“年度楷模”以及相关人事人才政策向疫情防控斗争一线人员倾斜,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可直接纳入嘉奖名单。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在党建考核和年度目标考核中可申请加分。

  设立专项关爱资金。设立关心关爱疫情防控斗争一线人员及家属专项资金80万元,其中宜昌市委组织部划拨专项党费26万元,划转市级党费24万元,市财政配套30万元资金。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慰问战斗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人员;支持基层党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包括购买疫情防控有关药品、物资等;补助因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而遇到生活困难的党员、群众;解决疫情防控斗争一线人员及家属实际困难;奖励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建立轮休调休补休机制。在不影响正常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各地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工作力量,采取轮休、调休等方式,保证一线人员及时得到必要休整。对较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人员,要强制休息。对因参加疫情防控未能休假的人员,要及时安排补休。

  落实相关待遇。根据人社部规〔2016〕4号文件有关规定,对于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理标本采集和病源检测等相关工作人员,按每人每天300元予以补助,对参与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控工作者按每人每天200元予以补助,由所在单位发放,市财政全额保障。对参与疫情一线应急处置的医疗卫生人员(符合鄂人社发〔2017〕5号中确定的一类一档人员),按照60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慰问补助,相关费用由市财政拨付。

  大力选树典型。要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检验党员干部初心使命的主战场,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日夜奋战在疫情防控斗争一线人员中的先进典型、感人事迹,对于事迹突出的积极推荐报上级主流媒体和主管部门宣传,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疫情防控斗争一线人员的舆论氛围。

  集中精力保障。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随意、多头向基层单位发通知、要数据、要材料,防止层层加码、增加基层负担,确保疫情防控一线人员集中精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保障安全健康。配齐疫情防控一线人员防护用品,做好用餐、休息、安全、心理疏导等保障服务,开通疫情防控心理咨询热线电话:0717-4101112。及时掌握并协调解决疫情防控斗争一线人员及家属存在的实际困难,解决后顾之忧,关爱解困电话:0717-4213037。

责编: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