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村并村应实事求是稳妥善后
2019-12-11 10:34:00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谢庆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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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沟通不畅,群众直接遭罪。部门之间不能相互推诿,也不能把产生问题的客观原因成天挂在嘴上。说到底,群众的利益大过天,现在不是查摆问题的时候,而是要尽快解决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近日,陕西榆林横山区多个村的村民向媒体反映,2014年,榆林市政府要求横山区撤并160个800人以下的行政村庄,直到2018年才开始行动。在撤并过程中,又由于种种原因,有36个行政村没能撤并。最关键的问题是,陕西省民政厅已经撤销了这36个村庄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导致这些村成了没有证件的“黑户村”。由于没有获得省民政厅的认可,这36个村委会无法刻制公章、不能开设银行账户,村民办理社会事务时,也无法进入省市各级软件平台,村民正常的生活和事务办理受到影响。

  榆林市这36个“黑户村”应该算是历史遗留问题,说复杂也复杂,说简单也简单。复杂的地方是,撤村并村是一项综合性社会大工程,绝不是相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合并,换几个新章就完事了那么简单。榆林市2014年就决定撤村并村,但真正合并直到2018年才开展,就是因为撤并的复杂性。36个“黑户村”的由来又很简单,四年前列入合并计划的人口不满800人的36个村,四年后开始真正合并时人口都已超过800人,不再符合撤并要求,因此榆林市、横山区就没有继续推进撤并工作,但陕西省民政厅早已按照之前的政策,把这36个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撤销了。简而言之,就是政府部门之间沟通不畅导致36个村成为“黑户村”。

  部门沟通不畅,群众直接遭罪。不论这36个村是如何成为“黑户村”的,如今36个村的几万村民面临办事难,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协调处理,到底是继续撤村并村,还是恢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总要有个说法。部门之间不能相互推诿,也不能把产生问题的客观原因成天挂在嘴上。说到底,群众的利益大过天,现在不是查摆问题的时候,而是要尽快解决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36个“黑户村”村民的权益问题值得我们关注,撤村并村这个问题也值得我们关注。在全国第一轮撤村并村潮中,大量行政村被撤并,有的地方村庄数量减少了30%左右,有的减少了40%左右,极端的甚至减少了60%左右。当年撤村并村,目的主要有三个:一是促进村级经济发展,二是优化村级班子,三是减轻农民负担。但在撤村并村过程中,反对的村民较多,有大量人员到各级政府上访。为平息群众怒气,很多地方都只进行了形式上的撤并,实际上依然是原样,即撤的村仍然运行,合并的各村实行分治。由于只是形式上的撤并,三个目的也就谈不上实现。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撤村并村之弊却越来越多地显现出来。

  首先,撤村并村加剧了村与村发展的不平衡。撤村并村的原则是强村合弱村、大村并小村,整合资源以实现均衡发展。形式上的撤村并村后,虽然各村分治,但新村名大多采用的是原来的强村、大村名。经济薄弱村都有挂钩帮扶单位,每年都会收到大量帮扶单位支持的钱财物。而这些钱财物在分配时,强村、大村占据了大部分,弱村、小村只能占小部分。此外,挂钩帮扶单位在援建党群服务中心、卫生院等基础设施时,这些项目也基本是建在强村、大村。尽管这些设施也向弱村、小村村民开放,但村与村之间由于地缘、血缘等关系,彼此缺少认同,往来较少,弱村、小村村民基本享受不到这些服务。由于以上原因,并村的结果往往是强村越强、弱村越弱,村与村之间发展差距反而拉大。

  其次,撤村并村加剧了村干部与村干部之间的矛盾。撤村并村后,强村和弱村各自拥有自己的村干部队伍。村民委员会公章由村会计保管,在开展一些需要盖村委会公章的业务活动时,强村和弱村抢公章现象时有发生,有时甚至会动手。这主要是因为,为推动村干部积极性,各项业务活动都进行目标考核,干得快、干得好的村有奖励,落后的村不但没奖励还要受批评。哪个村先拿到公章,哪个村的活动就可以先开展,村干部就能得到奖励,所以为了抢公章都很“拼”。抢公章让村干部之间有矛盾,加深了村与村之间的怨气,不利于社会和谐稳定团结。

  第三是降低了弱村、小村村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由于弱村、小村村民享受到的公共服务、钱财物、各种机会等远不如强村、大村村民,资源分配不公致使弱村、小村村民感觉不到被认可、被接纳、被尊重,从而大大降低了弱村、小村村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近几年,一些省份掀起了新一轮撤村并村浪潮。撤村并村初衷虽好,但好事要办好,要让群众真正得实惠,就需要尊重群众意见、保护群众权益,条件成熟的可以适当进行,条件不成熟的还是不要盲目跟风为好。

责编: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