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要互促共融
2018-05-21 16:41:00  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沈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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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只有彼此借力才能互惠共赢

  乡村振兴离不开城市要素的积极应用,要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建设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绝不是关起门来,孤立地靠农村资源来建设农村。务必要因地制宜,要开门借力。特别是利用好城市资源,在农村发展中把城市元素发挥极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我们研究城市,经常强调不能就城市论城市,一定要有区域的视角。研究乡村发展也是一样,城市和乡村是相互促进、共生共存的。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村人口不断进入城市,这是客观规律,但不能以乡村的荒芜、衰败为代价。中国城乡关系在经历单向城市化以后,已经转向城乡互动阶段,人口、土地和资本从单向配置到城市,转为城乡两个空间的相互流动和配置。在城乡互动阶段,人们对城市和乡村两种文明的认识发生变化,两者的互补和互需增强,有助于城乡两个文明在异质中发挥各自优势。以人为核心是链接两大战略的根本桥梁。

  破除体制机制壁垒是实现城乡融合一体发展的至关重要的环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健全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其目的在于促进城乡要素和资源从单向流动向双向流通转变。真正实现乡村振兴,必须以改革创新的思路,破除在政策机制、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城乡二元结构,激发农村各类要素的潜能和各类主体的活力,不断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新动能。

  ◆乡村振兴的实践要点

  乡村振兴并不等于所有村都要“振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新农村建设一定要走符合农村实际的路子,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充分体现农村特点,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总书记强调,关键是要做到规划先行,哪些村保留,哪些村整治,哪些村缩减,哪些村做大,都要经过科学论证,不要头脑发热,不顾农民意愿,强行撤并村庄,赶农民上楼。因此,村庄建设的着力点应放在有独特资源、独特区位、能够活化的村庄如何可持续地存活。要重视中心村作为农村公共服务中心的作用,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并引导周边小型的规划撤并村农民向中心村集中。对于一些发展基础好、潜力较大的资源优势村和新的农村聚居点等,同样加大支持力度,建立全民覆盖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乡村振兴要保留有价值的村庄和乡愁魅力。乡愁是“人类一种难以捕捉的情愫”,是对乡土、乡音和乡味的牵挂。这种无法解开的情结和回乡的冲动,在城镇化的浪潮下,愈发高涨,包括安全、健康、地方化的产品,乡村旅游与休闲,宁静的环境与淳朴的民风等。对有价值的历史文化名村、有记忆的村庄,应注重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保留其作为重要生态环境和精神文明载体,保留农村印记。

  乡村振兴不能忽视“消亡中”的村庄。城镇在增加,农村在减少,这是不可阻挡的发展潮流。村庄减少的根本原因在人的流出,这也产生了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问题,应该引起关注并加以解决。大量农民进城之后,原来在农村的房屋也要收拾好、整理好、利用好,以形成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的农村新风貌。

  (作者简介:国家发改委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副主任、总规划师,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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