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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木兰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4人
2017-02-28 09:46:00

  按照省、市委组织部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大学生村官”中聘用4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等详见木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http://www.mulan.gov.cn)。网站登有《木兰县从“大学生村官”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

  (二)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3、木兰县辖区内行政村在职在岗大学生村官,已满2个聘期(1个聘期3年),考核等级为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官,不受年龄和专业限制。

  4、考生只允许报考所服务乡镇的事业单位。

  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四、下述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地点:中共木兰县委组织部

  联系人:高勇

  2.报名时间:2017年2月27日至2月28日

  3.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二)资格确认

  1、资格确认与报名同时进行。

  2、现场资格确认时提供以下材料: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3、由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中共木兰县委组织部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合格者可以参加考试。

  (三)考试

  1、考试地点:中共木兰县县委党校。

  2、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成绩总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视为不合格。

  (四)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考核由木兰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合格人员名单在木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mulan.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大学生村官聘用到岗后,享受事业单位正常干部待遇。被聘用后可以继续报考公务员,可以提拔使用,工作期满5年内方可调离现岗位。

  六、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木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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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木兰县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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