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长访谈 | 为村级集体经济“强筋壮骨” —— 访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科
2024-02-02 14:26:00  作者:记者 刘凤双 通讯员 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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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以来,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委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巩固基层组织的重要抓手,强化组织推动、模式驱动、要素带动、监管联动,实现了村级集体经济壮大提质,创成集体经济试点村66个,集体经济收入2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150个。近日,记者就此专访了祥符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科。

  记者:李部长好!近两年,祥符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不可谓不亮眼,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党建引领、组织推动,请您介绍一下做法。

  李科:我们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统筹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从三个方面发力。首先是高站位制定计划,出台《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按照壮大、培优、育强三个发展阶段,从优化发展路径、加大政策扶持、强化人才保障、夯实基层基础四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启动集体经济三年发展计划,实施村级集体经济扩面提质行动,对15个乡镇(街道)345个村(社区)全部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二是高标准谋划统筹。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统筹推进,乡镇和村具体落实的责任机制,成立区乡两级集体经济壮大提质工作专班,推动各项重点举措落实落地。把集体经济壮大提质纳入乡镇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三是高质量合力攻坚。结合各村的产业基础和发展现状,按照20万元以上、10万-20万元、5万-10万元三个档次建立攻坚台账,由包村干部、驻村干部、“两委”班子成员定期研判,针对问题制定具体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为目标完成“保驾护航”。

  记者:各个村情况不一样,发展模式也有所区别,祥符区主要有哪些成熟的发展模式?

  李科:根据各村资源禀赋、市场条件等因素不同,目前祥符区主要有四种发展模式。一是支部领办模式。在实现全区行政村合作社全覆盖的基础上,我们探索“村社合一”发展路径,充分发挥村党支部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通过领办种植、养殖和劳务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激活土地、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变分散投入为统一管理、集约化经营。二是企业带动模式。在持续推动袁坊乡万亩菌草、刘店乡万亩苜蓿草、西姜寨田园综合体等重点项目建设的基础上,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管理模式,把小农户带入大市场,实现一个龙头企业带动一个产业、搞活一片经济、富裕一方百姓。三是农旅融合模式。将黄河文化、历史古迹、休闲农业等融合起来,打造一批集产业发展、生态宜居、康养旅游于一体的农旅融合示范村,重点完成对朱仙镇西街村民宿、袁坊乡府君寺村民宿等试点的改造升级工程。四是资产托管模式。通过“组织引、党员找”,盘活农村“沉睡资源”,将集体所有的房屋、厂房、闲置校舍、仓储设施等可用于经营用途的资产,以委托经营、出租经营、入股经营等多种方式托管运营,增加集体收入。

  记者:农村发展要素存在多、散、乱等特点,对生产要素挖掘及整合利用的质量,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祥符区强化要素带动的发力点在哪里?

  李科:我们主要是从三个方面发力:抓好政策扶持。加强资金扶持,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内容,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认真编制扶持资金实施方案。以“万企兴万村”行动为契机,组织全区4家国有企业平台公司分包51个省级集体经济试点村,以“支部联支部”方式开展深度合作,加大帮扶力度。

  抓好人才支撑。将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优先纳入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项目,提高其经营管理能力。根据实际需要,聘请技术、营销、管理人才等担任职业经理人或参与经营管理,提名推荐一批政治过硬、德才兼备、经营管理能力突出的农村实用人才充实到村集体经济组织,强化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团队建设。

  抓好土地保障。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好“土特产”文章,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严守耕地“红线”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市场,对土地流转过程实行监管,探索解决农村土地纠纷的长效机制。

  记者:在深挖发展潜力的同时,对村级集体经济的监管同样重要,祥符区采取哪些有力举措助力村级集体经济“强筋壮骨”?

  李科:对集体经济严格监管,是村级集体经济壮大提质的关键措施之一,需要多方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加强资产监督,将集体经济收支情况、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情况及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和离任的审计工作,作为区委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开展废弃学校、村室旧址、林地、荒坡、废弃坑塘等集体资产摸底排查,对被个人侵占、使用的集体资产,坚决依法收回,并补缴使用费。

  加强财务管理,与区财政局、区审计局等部门联合出台相关细则,不断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减村级组织债务,综合运用现场公开、信息化公开手段,及时公开村集体经济运营管理情况,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加强查处力度,结合“微腐败”专项整治行动,与区纪委监委联合,针对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盲目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违规新增村级组织债务、贪污挪用截留套取扶持资金的,按规定追究责任,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

  本报记者 刘凤双 通讯员 李焱

责编:俞玺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