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李书记您好,我是普洱市澜沧县的一名大学生村官,省委组织部相关文件规定:2014年将执行大学生村官绩效考核的方式以提高大学生村官待遇,优秀补450元/月,称职300元/月,可现在已经是2015年了,一直都没有执行,不知道是为何原因未执行,望书记给于重视为谢。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李纪恒书记的留言收悉,省委组织部高度重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了解,澜沧县委组织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度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澜组通〔2014〕36号),并于2014年9月对61名在岗大学生村官进行了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考核奖励待其他村干部的年度考核完成后兑现。村干部年度考核一般安排在次年一季度进行,现澜沧县村干部的年度考核已经完成,并按规定对村干部(含大学生村官)的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发放绩效考核奖励资金。
目前,澜沧县61名大学生村官的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已发放到工资卡中,并分别电话通知每一位大学生村官。
感谢您对我省组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