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就是坚持领导抓,落实领导负责制。在平常工作中,始终把上级的工作安排和汾阳市委具体工作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不仅列入农村(社区)目标化管理责任书内容,还经常对大学生村官的执行进行检查。同时,狠抓领导负责制,规定分管副部长和村官办主任分别是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要求他们必须带头执行制度,带头落实制度,做好本职工作。从而形成了市委组织部、各乡镇(街道)、农村(社区),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督”就是督查与监督并举,保证制度的贯彻落实。汾阳市委组织部村官办坚持定期与不定期督查制度,每一个季度开展一次检查,每月不少于5天的时间,不定期进行专项督查。督促在岗情况、履职情况,每次督查都要填写《大学生村官在岗情况检查登记表》,督查结果要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查看工作日志,与村两委主干、两委班子成员谈话,与部分村民谈话等,了解大学生村官的思想、工作、生活状态,及时发现问题,帮助解决。在监督方面,注重“严格、透明”的关键作用。
“三结合”就是在执行制度过程中,把大学生村官工作成效的好坏与年底考核相结合,与聘期考核相结合,与考核招聘事业人员相结合,以强有力的举措促使大学生村官切切实实的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作者:山西省汾阳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