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村官任职村可有序调整
2012-06-08 12:00:00  来源:大学生村官报  作者:于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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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西省委组织部出台新规定,根据大学生村官的实际情况,可以合理调整大学生村官任职村,以建立正常的大学生村官调整机制。调整遵循两个原则,或因创业需要,或为解决两地分居。

  这项规定的具体内容是,担任大学生村官满一个聘期,且聘期考核合格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进行有序调整:凡在本县(市、区)范围内调整的,一般应当是自愿回原籍村工作;或根据工作需要,由组织派往边远农村、贫困农村和软弱涣散村工作;或根据创业需要,到创业项目所在村工作。对于聘期时间较长、表现优秀的,可有计划地向经济发达村、人口聚集村、社区等地调整。规定同样允许跨县或跨市进行调整。跨县或跨市调整的,一般应当是回原籍县或生源县任职,且原籍县或生源县为国家或省级扶贫重点县;或根据创业需要,调整后更有助于创业项目发展;或夫妻双方均为大学生村官,一方调整后可以解决夫妻两地分居问题。

  调整具体办理程序是:本人提出申请、流出地组织部门审批、流入地组织部门审批、办理调整手续。大学生村官调整后,要重新与乡镇党委签订聘用合同。

责编: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