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永寿县“三把尺”考实量准大学生村官实绩
2013-12-31 10:57:00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作者:樊小刚 王毅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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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陕西永寿县在大学生村官考核工作中,注重看一贯表现、听群众评价、察工作业绩,用好用活“导师尺”、“民意尺”和“绩效尺”,考实量准工作实绩。

  用好“导师尺”,看一贯表现。考察部门主动听取村“两委”干部、镇区领导干部、组工干部等帮带导师的意见,重点考察大学生村官的一贯表现。县级主要考核其参与重大集体活动、创业富民等情况;镇(区)主要考核其平时履职情况、组织协调重要工作等情况;村主要考核其驻村出勤、与村干部团结协作、掌握村情民意等情况。

  用好“民意尺”,听群众评价。在考核中,组建考核组深入大学生村官任职村,召开镇(区)分管领导、包村干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及10名以上的党员群众代表参加的民主测评会,在听取大学生村官述职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同时,考核组还要随机走访10户群众,了解大学生村官任职表现。

  用好“绩效尺”,察工作业绩。在日常考核、民主测评和民意调查的基础上,新增了考核加分内容。凡积极参加各类文艺会演、演讲比赛、社团活动的,每次加0.2分;领办合办专业合作社,带领群众增收致富的,加2分。通过一系列科学考核措施,有效调动了大学生村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讯员 樊小刚 王毅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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