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未来5年内将吸引10万名青年人才在吉创新创业
2018-09-17 09:31:00  来源:中国吉安网  作者:胡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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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是民生之本,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承载着数百万学生及其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关系着民生福祉、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昨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扶持力度,激发他们创业就业热情,汇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人才来吉就业创业,近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了《进一步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制定了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10条具体政策措施,在未来5年内吸引10万名大专以上毕业生等青年人才在吉安创新创业。

  免费办理就业创业登记

  《方案》提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切实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对省内外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就业创业,免费办理求职登记和就业失业登记,发放全国统一的《就业创业证》,高校毕业生凭证享受相应就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和就业创业服务。

  加强困难高校毕业生帮扶

  对本市区域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持《残疾人证》、已获国家助学贷款、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向高校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经公示后报市人社部门发放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不超过实际缴费2/3的社保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开展技能就业行动

  《方案》要求,将有培训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职业培训服务范围,依托各级工业园区企业和政府补贴培训定点机构,大力开展技能提升培训,提高动手能力、激发创业热情。

  对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创业培训的,可按规定向人社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根据培训工程、技术等级、培训时间在3000元—1000元/人范围以内确定,其中,电子商务培训和创业培训按每人每天100元补贴。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按鉴定收费标准的70%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最低不少于220元/人。

  实施职业见习计划

  在全市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开发职业见习岗位,为缺乏工作经验、有见习需求的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国家级贫困县的离校未就业中职毕业生等青年人才提供就业见习。对及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见习综合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的单位,给予就业见习岗位补贴和见习综合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其中,见习岗位补贴标准为见习单位所在县(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的100%;见习综合保险据实予以补贴。

  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

  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和基层公共服务需求,进一步加大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社会保障等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在就业补助资金支出总量30%的范围内,开发购买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招聘吸纳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帮助其实现过渡性安置就业。对设立公益性岗位招用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机关事业单位,给予不高于所在地区最低工资标准70%的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引导乡村基层就业

  深入实施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重点战略,落实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县乡基层就业。贫困县基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学历、专业等条件,降低开考比例,其中基层机关可设置1/3左右职位面向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招考;基层事业单位可设置不超过30%职位,面向本县市或周边县市户籍高校毕业生招聘。继续实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等项目,招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一线和其他基层单位工作。对参加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优先录用;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学习。

  鼓励到园区企业就业

  大力开展进园区、进企业、进车间等“三进”活动,组织高校毕业生赴井冈山经开区、江西吉安高新开发区以及各县(市、区)工业园区参观,走进车间生产一线,听取企业介绍,感受工作环境,增强职业认知,不断增强高校毕业生到园区企业就业的积极性。同时,走进井冈山大学、吉安职业学院等高校,组织开展就业指导校园行、政策宣讲校园行、岗位招聘校园行等“三行”活动,切实帮助大学生了解就业市场、选择就业岗位、树立合理就业预期。

  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根据《方案》,未来5年内全市建成创业孵化基地20个以上。对高校毕业生新创办的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评为全国、全省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20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在创业孵化平台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其房租、水电、物管、卫生费按实际费用的6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对在我市首次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在校生和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并已领取《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对个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最高额度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贷款期限最高不超过2年;对具有博士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可申请100万元以内创业担保贷款,原则上免除担保、反担保手续。

  强化公共就业服务

  全市各级公共人才就业服务机构、创业担保贷款中心要进一步加密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的举办,每年定期组织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服务周、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等线上线下就业服务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

  加大就业权益保护

  各地要每年定期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严厉查处虚假招聘、违规收费、“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要健全招聘信息管理制度,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招聘服务提供者信息审查责任,不得设置性别、民族等歧视性内容,确保毕业生能获得真实可靠的就业信息。

  人才,是一个城市发展的源动力。《方案》要求,要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庐陵英才”计划的全面实施,坚持政策支持与个人努力结合,政府引导与社会主导相结合,自主创业与促进就业相结合,合理运用全市就业创业公共服务资源,着力激发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活力,在全市推动形成支持青年人才、吸引青年人才、汇聚青年人才的浓厚氛围。

 

责编: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