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塔三项制度防治大学生村官为“官”不为
2015-09-08 09:00:00  来源:甘肃省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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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工作,金塔县通过三项制度着力防治大学生村官为“官”不为,切实推动大学生村官在基层一线发挥作用。

  实行“一定三评”考核制度,激发工作活力。制定《金塔县大学生村官“一定三评”考核办法》。设定村官岗位,结合所在村实际及个人特长,制定年度目标任务,以到村工作实际表现为依据,综合考核在村履职、落实乡镇中心工作、阶段重点工作、群众满意等情况。通过三级评定,即由村“两委”、乡镇党委、县委组织部评定,建立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相结合的考核体系,有效激发了大学生村官扎根农村、干事创业的热情。

  实行“十二个一”汇报制度,增强履职意识。要求每名大学生村官每周撰写1篇民情日记、参加1次乡镇学习例会,每季度上报1份工作实际报告单,每半年上报1篇工作总结、参加1次培训、作出1项服务承诺和提出1条发展建议,每年作1次年终述职、接受1次群众测评。建立健全大学生村官谈心制度,村党组织书记每周与村官开展1次谈心谈话、乡镇党委每月召开1次村官例会,县委组织部每半年组织1次村官座谈会,有效推动了大学生村官工作水平、履职能力的进步。

  实行“三级联动”管理制度,确保在岗尽责。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管理的通知》,明确乡镇党委履行大学生村官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周负责随机抽查4-5个村,拨打村委会工作电话“听”其是否在岗;下村直接走访,与村干部、村民聊大学生村官日常表现,“看”其尽责情况。村党组织书记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及时掌握村官思想,帮助指导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同时,通过乡村公告栏、短信、QQ群等平台通报村官工作近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责编: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