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日前联合发文,从择优选聘、教育管理、定向分流、真情关爱等方面,进一步健全大学生村官工作机制,促进大学生村官更好发挥作用、服务基层。
文件规定,在择优选聘的基础上,明确大学生村官的职能为:当好基层组织建设员、村级事务管理员、惠民事项办理员、人民群众服务员、远程教育播放员、云岭先锋信息员,让大学生村官参与村级重要事务决策,为他们搭建工作平台。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表现优秀的党员村官,优先选派到软弱涣散村担任书记。积极引导优秀大学生村官参加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力争3年内各县(市、区)有10%以上的在岗大学生村官担任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正职。
文件要求,建立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和绩效考核奖励增长机制。从今年9月起,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00元,经费由省财政统筹安排。人社部门负责为村官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购买重大疾病及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所需费用由省、州市、县(市、区)财政共同承担;工伤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重大疾病及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所需费用由省财政承担。
在优秀村官的使用方面,文件也给出了明晰路径。对担任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书记,并取得明显效果的,或任村(社区)“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正职满2年、表现优秀、群众公认的村官,经组织选拔和民主选举,可直接担任乡镇领导班子成员。每个县(市、区)每年面向村官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的岗位数不得少于3个。同时,提高从优秀村官中考录选调生的比例,在现有基础上逐年提高到当年选调生录用计划的70%。每年由省人社厅确定1000个以上的事业单位岗位面向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确保3至5年,各乡镇(街道)有1至2名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有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各县(市、区)有5名以上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有村官工作经历;各州市有一定数量县处级干部有大学生村官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