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边县为做好2015年大学生“村官”选聘相关工作,对大学生“村官”“制定规则、明确职责、保障待遇”,三步骤做到了“优选聘、严管理、安人心”。
制定规则“优选聘”。一是明确选聘对象。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志到农村基层干事创业;品行端正,作风踏实,积极上进,符合农村基层工作要求和大学生“村官”录用体检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本科年龄25周岁以下、硕士27周岁以下、博士30周岁以下。二是明确选聘程序。选聘严格按照发布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网上确认、面试、体检公示、选岗、签订合同、培训驻村等程序进行,整个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今年共选聘11名大学生“村官”。
明确职责“严管理”。一是当好基层组织建设员。协助村党总支书记抓好基层党建工作,重点抓好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抓好综合服务平台的管理运用,解决好服务群众“零公里”问题。二是当好村级事务管理员。围绕村级事务信息化、规范化建设,做好台账建立、文稿起草、矛盾纠纷调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三是当好惠民事项办理员。承担惠民便民服务事项办理和相关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四是当好人民群众服务员。建立联系村(居)民小组、联系服务群众制度,至少挂钩联系1户贫困户、1名老党员、1名留守老人或儿童,每月走村入户不得少于5天,为村(居)民小组和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五是当好远程教育播放员。收集适合当地发展、群众需求的节目和课件,及时组织党员群众收看学习。六是当好云岭先锋信息员。发现和挖掘当地的特色亮点工作,积极采写信息,每月至少向村(社区)党组织和乡镇党委报送1篇民情日记或1篇所在村(社区)的工作信息,每年至少向乡镇党委、县委组织部报送1篇结合所在村工作实际的调研报告。对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季度考核、年度考核、聘期届满考核制度,制定工作制度、纪律规定、考勤记录等。对工作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予以奖励,对违反合同约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处分或解除合同。
保障待遇“安人心”。一是安置费。新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按每人2000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任满1个聘期选择续聘的,同样按每人2000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二是保险。人社部门负责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商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大学生“村官”重大疾病及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共四项保险,本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三是补贴。从2015年9月开始,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在原来每人每月1500元的基础上增加300元,达到每人每月1800元。四是绩效。按照每人每年3600元的基数,设立大学生“村官”绩效考核奖励资金。年度考核为优秀的,享受大学生“村官”绩效考核奖励资金的150%;称职的,享受绩效考核奖励资金的100%;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不享受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