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应注重长效
2019-07-25 10:12:00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孔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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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当前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要面对的新课题。2014年以来,浙江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分拣清运、回收利用、生物堆肥”等各个环节的科学规范、基本制度和有效办法。目前,浙江省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行政村累计1.79万个,覆盖率达到73%。

  为切实改变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现状,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迫切需求,2003年,习近平主政浙江时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其中一项工作就是农村垃圾治理。2014年,浙江省委、省政府积极推进“五水共治,治污先行”的决策部署,在农村围绕“最大限度减少垃圾处置量,实现垃圾循环资源化利用”的总体目标,改革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传统方式,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各环节科学规范、基本制度和有效办法,不断改善农村人居条件,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

  明确责任,抓资金保障。明确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市确定农业农村部门为牵头单位,成立农业农村部门、宣传、财政、生态环境、商务、建设、供销社等部门参加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试点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营造氛围,抓观念转变。浙江省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发动放在重要位置,加大力度,在主要媒体开设宣传专栏,总结报道乡镇、村的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示范带头,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做好深入发动。

  建立规章,抓分类制度。农村生活垃圾分四大类,具体到可腐烂和不可腐烂分类处置。村内规划建设垃圾回收站,确定专人负责,与县废旧物品公司等签订可回收垃圾购销协议,定期(每半月或每月一次)到村集中收购。建立源头追溯制度,建立责任到人的包干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

  因地制宜,抓处理模式。不同村庄结合实际推行不同的垃圾分类处理模式,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从源头抓起,倡导自产自销、日产日销、不出村不出组不出户,通过“回收、机器堆肥、大阳能堆肥、电厂焚烧、填埋”等方法分类减量,化整为零,就地及时转运处理。

  网格管理,抓长效运行。浙江省倡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网格化管理,建立一月一报告、一季一抽查、年终考核的工作机制。各地通过召开汇报会、观摩会、现场会,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等形式强力推动。建立起包干、考核、公示、奖励等制度促进保洁长效化。安吉县农业农村部门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通过招标以合同形式把村庄保洁工作,承包给专业保洁或家政公司。

  破解政策,抓综合利用。浙江针对农村垃圾分类出现的问题,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目标。各地以县域为单位编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规划方案,因地制宜确定终端设施的布点、规模、处置区域。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处于起步阶段,仍存在多方面问题:分类意识不高,垃圾混合投放。部分农村群众缺乏垃圾分类意识和分类常识,增加了后续处理难度;农村财力薄弱,收集清运困难。

  因此,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工作中务必要做到以下几点:排查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清除垃圾山、垃圾围村、工业污染“上山下乡”等典型现象;加大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力度,组织村干部、垃圾清运员及群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培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农户分类、回收利用、设施提升、制度建设、长效管理”五大行动,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实际、经济可靠、管理可续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试点,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化站点建设。

责编:刘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