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
2019-07-05 16:47:00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吴砾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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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复《湖南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湖南省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整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据介绍,目前湖南省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已基本完成,今年年底前可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2020年8月底前将基本完成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为所有完成改革的集体经济组织颁发登记证书。

  会议提出,湖南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推进试点要做到:一是改革范围要全覆盖;二是提前一年完成改革任务;三是取得一批制度性的成果。按照这一要求,湖南省制定了具体的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

  《方案》重点工作包括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成员身份确认、股权设置和管理、股权合作制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

  关于成员身份确认,《方案》提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的贡献等因素,协调平衡各方利益,统筹做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工作,做到全面、准确、不遗漏。

  关于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方案》提出要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明确公积金、公益金提取比例,把农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落到实处。探索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有偿退出的范围、条件和程序,现阶段只在集体内部转让或者由集体赎回,要防止出现持有份额过大的股东。

  对于股权设置和管理,《方案》提出股权量化和配置现阶段只能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以成员股为主,是否设置集体股由集体成员民主讨论决定。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实行静态管理,提倡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建立集体资产股权登记制度,记载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和股东持有的集体资产股权信息。

  对于股份合作制改革,《方案》提出经营性资产总量较大的村,应将纳入折股范围的净资产以股份形式量化到集体所有成员,实行“确权确股确值”。经营性资产较少的村,可将纳入折股范围的净资产以份额形式量化到集体所有成员,实行“确权确股不确值”。对管理型、公益性及待处理资产不作量化,根据其不同投资来源和有关规定统一运行管护;资源型资产暂不列入折股量化的范围,今后资源性资产变现和净资产增减变化等,可以调整折股量化的数额。

责编:车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