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服务,如何实现离家不离村?
2019-12-18 10:12:00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凌学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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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全国多地探索以解决农村留守高龄老人就餐问题为重点的养老服务中心正蓬勃兴起,它们有各种各样的名称,如颐养之家、幸福食堂、尊老餐桌、互助养老中心、居家养老中心等。这种离家不离村的养老服务模式,有效满足了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文娱活动、情感交流、精神慰藉等需求。笔者以为,进一步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创新,完善农村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是推进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现代化的题中之义,应当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聚焦难点、政府引导,确保项目启动。养老是个人之忧,更是社会之难。随着高龄、留守、独居的农村老年人越来越多,农村养老已成为一个让政府揪心、子女担心、老人堵心的现实难题。如何破解农村养老难题,基层政府要主动作为。一是聚焦难点,积极推动。养老服务,关系民生,情牵百姓。基层政府要充分发挥战略眼光,把握村情变化,聚焦养老难题,积极推动多方社会力量行动起来筹办农村养老服务中心。二是政府引导,长效帮扶。基层政府可拿出部分引导资金,对于筹办的农村养老服务中心进行补贴,一方面用于购买养老服务中心运转所需的硬件设施,另一方面还可根据财力状况,对养老服务中心进行标准不等的月度或者季度财政奖补。

  因地制宜、设定条件,确保能养尽养。全国各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社会风俗习惯差异巨大,因此,建设农村养老服务中心要因地制宜、设定条件,争取最大范围覆盖农村老年人群。一要科学选点、最低成本建设。秉承最近就是最亲的居家养老理念,就近选择老年人集中、距离较近的自然村或村小组来布局,可利用闲置的村委会办公场所、小学、家族祠堂、村民房屋等作为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场所。二要划定条件,实现能养尽养。原则上只有年满70周岁、身体健康、生活能够自理的农村留守老年人才能入驻养老服务中心。但有条件的养老服务中心,可以适度放宽入驻条件,逐步覆盖60岁以上老人、独居贫困老人以及留守儿童等人群。

  多方筹资、财务公开,确保持续运转。由政府发动、村级管理、村民自愿、非盈利性模式运营的农村养老服务中心模式,是典型的农村公益项目,为保证项目能够持续运转,需要相对稳定的财力来保障。一要构建多方筹资机制。采用上级部门争取一点、县乡财政奖补一点、村集体收入补助一点、村民自愿捐赠一点、用餐老人收取一点、社会公益捐赠一点,确保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可持续运转。二要完善财务公开制度。对于农村养老服务中心的资金账户,实行专款专人管理,精准使用。所有收入支出,都在养老服务中心公告栏以及在捐款微信群中公布,做到日清月结,确保资金来源清楚、去向明白、公开透明。

  群众自治、完善制度,确保有养有乐。群众的事情群众办,建设并运营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必须发挥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一要群众自治,自主管理。按照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方式,构建以村干部、村民代表、乡贤能人、农村“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老退伍军人、老教师)等人员组成专兼结合的理事会,负责日常事务管理。在运行中始终把知情权亮给群众、决策权还给群众、监督权赋予群众,形成村民理事会统揽、村民广泛参与、社会帮扶助力的良好机制。二要完善制度,拓展功能。建立并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中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图书借阅制度、捐赠制度等。各地农村养老服务中心除了提供基本的餐饮功能外,还要积极拓展其他生活服务功能,建设日间照料室、阅览室、医务室、棋牌室等设施,丰富老年人的文娱活动,让农村老年人在养老服务中心既能得到生活照料,又能快乐身心,最终实现老人开心、子女安心、政府放心的多赢局面。  (作者单位:中共江西省委党校)

责编:车婧